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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村低保一二三类标准及贫困户条件解析

一、广西农村低保一二三类标准

广西农村低保分为三个档次,具体标准如下:

说明:

地区差异:南宁、柳州等经济较发达地区标准可能上浮10%-20%,偏远县区按最低标准执行。

动态调整:每年根据物价指数和财政状况调整,2025年预计人均增资20元。

政策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提高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指导意见》。

二、广西贫困户标准及认定条件

贫困户分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边缘户,标准如下:

建档立卡贫困户(已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收入标准: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2025年参考线:3300元/年)。

综合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残疾,医疗支出超过家庭收入50%。

义务教育阶段子女辍学,或高等教育支出导致家庭负债率超80%。

唯一住房为危房(C/D级),且无能力改造。

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家庭财产损失超3万元。

低保边缘户(未建档立卡但接近低保标准)

收入标准:家庭人均年收入介于低保标准1-1.5倍之间(2025年参考线:3300元-4950元/年)。

特殊情形:

家庭成员患慢性病需长期服药。

单亲家庭抚养2名以上未成年人。

劳动力不足2人且赡养老人负担重。

三、低保与贫困户政策衔接

双重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可同时享受低保待遇,形成“政策叠加效应”。

专项救助:

医疗救助:贫困户住院报销比例提高至90%,低保户提高至85%。

教育资助:贫困户子女享“两免一补”,低保户子女享助学金倾斜。

危房改造:贫困户补助标准为4万元/户,低保户为3万元/户。

四、申请流程及查询方式

低保申请

流程:向村委会提交申请→乡镇审核→县级民政局审批→公示7日。

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疾病诊断书等。

贫困户认定

流程:农户申请→村民代表大会评议→乡镇审核→县级扶贫办公示。

动态管理:每年复核一次,脱贫户标注“稳定脱贫不再享受政策”。

查询方式

线上查询:

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输入身份证号查询建档立卡状态。

广西社会救助信息网:查询低保金发放记录。

线下查询:

村委会公示栏:每月更新低保、贫困户名单。

乡镇政务大厅:自助查询机可打印认定证明。

五、关键提示

收入核算:种植养殖收入、转移性收入(如养老金、赡养费)均需计入家庭收入。

财产限制:家庭人均金融资产超过当地年低保标准3倍(如一类地区:440×12×3=15840元)不予纳入。

异议申诉: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向县级民政局或扶贫办申请复核,15个工作日内答复。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联系广西民政厅低保处(0771-2803392)或访问广西社会救助信息网获取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