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等要求,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拟对建兴建工集团棚户区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二)建设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建兴建工集团棚户区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附后)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被征收人如对该征收补偿方案提出建议和意见,请在2018年10月6日前,以书面方式或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向盐城市亭湖区房屋征收部门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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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附: 《建兴建工集团棚户区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