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妇联界别的政协委员,市政协委员、市妇联副主席徐丹本次提交的提案是《关于在离婚登记环节设置离婚冷静期的建议》。
徐丹告诉记者,根据民政部门统计数据,我市离婚数从2008年的7365对上升到2018年的20419对,近10年时间增长了近三倍。离婚所带来的家庭破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为抑制离婚率逐年上涨,让离婚更加理性,她建议在离婚登记环节设置离婚冷静期。
“设置离婚冷静期,不是为了反对他们离婚,更不是‘劝和不劝离’的固化思维,而是考虑到现在‘80后’夫妻的特殊成长历程。”徐丹告诉记者,80后夫妻大多是“双独”结合,彼此观念分歧、感情基础弱、冲动型离婚多发。很大一部分离婚案例中的夫妻双方感情并未真正破裂,决定离婚只是源于冲动、赌气或者双方父母的过多干预。建立冷静期制度能缓和夫妻之间矛盾,让夫妻双方站在孩子的角度重新认识各自在家庭中的责任,更加理性地作出婚姻是否存续的决定,同时也有利于离婚后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的解决。
“我国婚姻法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离婚自由,离婚冷静期的设立并非是对婚姻自由的限制和妨碍,而是给予婚姻当事人一个缓冲期,在缓冲期内给当事人以权衡、反思的机会。倘若离婚之意只是冲动之举,婚姻仍有挽回的余地,双方可以借助缓冲期,作最后一次尝试;而对于死亡状态的婚姻,则可借助这个冷静期,消除双方原本尖锐的矛盾,实现缘尽婚离人和。”徐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