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市长曹路宝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2018年度全市企业“争星创优”认定、设立条子泥市级湿地公园等事项,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
会议听取2018年度全市企业“争星创优”认定工作相关情况汇报,要求根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会议指出,组织企业开展“争星创优”活动,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企业提高发展质量的重要抓手。要树立鲜明的工作导向,合理划分考核类别,细化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充分调动全市企业的积极性。要下大工夫引进培育龙头企业、规模企业和总部经济,全力做好本地企业跟踪服务工作,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为盐城高质量发展走在苏北苏中前列多作贡献。
会议听取关于设立条子泥市级湿地公园相关情况汇报,要求根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会议指出,设立条子泥市级湿地公园是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走好“两海两绿”发展路径的具体行动,对于推动盐城黄海湿地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科学规划,按照“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强化有效管控,提高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服务功能。要探索湿地保护“盐城模式”,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真正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要加强湿地保护研究,积极开展科普宣传活动,让湿地保护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会议指出,随着我市水产养殖业的快速发展,水产养殖污染问题日益突出。要按照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扎实做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动水环境持续改善。要规范水产养殖行为,落实“三项制度”,实行“五个禁止”,加强监测监管,实现养殖全程管控、尾水达标排放。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依法监管责任和养殖户污染防控主体责任,促进水产养殖业健康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