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关于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引号 | 11320900K12926869E/2019-00572 | 组配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19-03-06 |
文号 | 盐政办发〔2019〕8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其他 |
体裁分类 | 意见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
实施意见(暂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关于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