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31日至10月31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盐都区进行了巡视,2019年1月4日,省委巡视组向盐都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整改自觉。省委对我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巡视,既是对我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盐都各项工作的整体巡视,也是对我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一次全面体检。区委切实履行巡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自去年8月份以来,召开区委常委会6次,研究部署巡视和整改工作。区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对政治站位高不高、对党忠诚不忠诚的现实检验,从严落实巡视整改责任,坚决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区委常委会1月26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常委对照问题清单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区委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组织领导,出台整改《工作方案》(都办发〔2019〕7号),进一步以文件的形式逐条制定整改措施,逐条落实整改责任,逐条明确整改时限,做到整改措施具体可执行、整改责任落实不落空。区委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反馈会议精神,下发《盐都区委关于成立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盐都区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都委〔2019〕3号),吴本辉同志任组长,王娟、冯明印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6个问题整改专项小组。吴本辉同志作为巡视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整改职责,多次听取并研究解决巡视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其他各位常委和副区长结合工作分工,认真抓好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注重督查考核,提高整改成效。区委坚持以督促改,由区委办和区委巡察办联合组成督查组,对整改措施分类分批督查,确保每一条措施都按照时限进度整改推进。强化考核导向作用,将整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任务责任制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注重标本兼治推进整改工作,既抓好具体问题的整改,又突出建章立制,把当下改与管长远结合起来,先后制定出台《2019年基层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巡听工作计划》《区直机关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实施意见》等制度性文件21个,不断提高整改成效。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1.关于“区委常委率先垂范以上带下作用有所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抓好区委中心组学习“龙头工程”。健全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集中学习计划。下发《2019年度全区党(工)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的通知,围绕14个专题设置,作出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着力提高学习效果。每月召开区委中心组专题学习,确保一年不少于12次,专题交流不少于6次。今年已专题学习3次,交流2次。二是坚持学思用贯通,区委常委带头讲课,年初区四套班子党员领导结合实际,到所在党支部、党小组或联系点上专题党课。三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区委深入推进“解放思想大讨论”和“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活动,四套班子领导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活动,结合实际撰写调研文章共111篇。四是开展县处级领导干部“学习新思想砥砺新作为”读书专题研讨活动,形成专题汇编28篇。
2.关于“学习交流未能入脑入心”问题的整改。
一是抓好基层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重点工程”,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下发《2019年基层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巡听工作计划》,常态化开展“巡听、巡查、巡讲、巡考”,及时对学习情况进行通报,推动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切实提高学习质量。二是抓好基层党员干部冬训“基础工程”,下发全区基层党员冬训工作意见,通过骨干培训、集中学习、专题宣讲、文艺下乡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全区基层党员干部冬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辖内基层党员参训率达100%,开展各类活动350多场(次)。三是运用好“盐都大讲堂”“道德讲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等阵地,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活动。去年8月份以来,“盐都大讲堂”已开展专题讲座7场,基层“道德讲堂”开展活动50多场次。四是加强理论武装,成立专业和“草根”宣讲团,去年8月份以来已累计组织各类宣讲活动200多场次;3月初举办了全区“传承铁军精神建设美好家园”主题宣讲比赛,8名获奖选手将组成宣讲团,分赴各地巡回宣讲。五是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市委七届七次全会和区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的通知》,认真学习领会省、市、区委全会精神,精心组织了各类学习宣传活动180多场(次)。
3.关于“基层学习组织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署,把“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目前,全区党员“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覆盖率达100%,活跃度和人均积分排名均居全市前列。二是集中调阅全区基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笔记,调阅情况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三是持续开展“新思想我来讲”基层理论宣讲活动,用好领导干部、理论工作者、“百姓名嘴”等宣讲资源,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进网络。四是每月20日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应知应会每月一测活动,定期对各地各部门单位的测试情况开展检查工作及闭卷抽查测试,检验提升学习效果,目前已开展4期。五是举办全区新闻传播和舆情引导专题培训班,邀请中央媒体专家,围绕融媒体时代的新闻传播技巧、新媒体时代的舆情引导和新闻沟通等方面,为全区近百名新闻宣传工作者作专题解读,推动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队伍强起来。
4、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整体思考和全局谋划主动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并认真落实区委常委会向区委全会报告工作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了报告范围。二是区委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党建工作综合考核、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科级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三是区委常委会定期会办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至目前已会办研究2次。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区委常规巡察范围。去年8月份以来,已对8家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偏软”问题的整改。
一是下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党委(党组)“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二是下发《盐都区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清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评价指标》,与各基层党委(党组)签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状》,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三是下发《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严格执行意识形态领域定期情况通报制度,不断加大研判力度,防范风险隐患。4月初,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四是下发《关于在全区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排查重点、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和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6.关于“掌握意识形态主动权的办法不多,经常性的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指导镇(区、街道)设置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学习室、行政村布设政治文化宣传墙,扶持农家书屋、文化中心户设置政治读物专室专柜,完善镇(区、街道)“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民学习基地”建设,定期走访和检查各单位组织学习和开展活动情况。二是与市委党校主体班联合办学,常态化开展理论教育培训;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讲座讲坛论坛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文化类讲座报备制度。三是新建一批好人馆、乡贤馆、好人文化主题公园,大力表彰宣传“最美盐都人”。进一步弘扬红色精神,推进首批22个“红色资源”项目建设。开展对以烈士命名的镇、村集中采访和宣传报道,筹建盐都革命历史纪念馆,精心组织红色淮剧《送你过江》到上海、北京的军营、高校巡演。四是大力实施“全媒体”战略,加强对重点主题、重点活动的统筹协调。融媒体中心推出的《这里是盐都》等多部原创新媒体作品,综合点击量突破10万+。盐都村书记讲坛稿件《十分钟擂台,激出头雁效应》在新华社客户端推出,访问量达45万+。五是坚持执行舆情信息反馈报告、舆情隐患报告、媒体记者来访报告等三项制度,每月5日编报网络舆情分析报告,积极加强网评引导,妥善处理负面舆情。积极向省、市推送原创网评文章,去年8月以来,在中江网等主流媒体累计刊登近20篇。
7.关于“对违纪违法案件认识有偏差,吸取反面典型教训不够深刻”问题的整改。
一是贯彻专题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去年11月1日,区委协助市纪委、监委召开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深刻剖析反面典型案例,对案件相关人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全力修复盐都政治生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选人用人、财经纪律、重大事项报告和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四个专项治理”。去年11月19日,区委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并督促全区各板块、区直各单位分别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组织召开全区作风建设大会。今年2月12日,区委召开全区作风建设大会,对全区作风建设进行深入动员,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作风建设任务和工作重点。会上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5个,会后,区纪委监委、区作风办对会上通报问题作了跟踪,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对通报中违纪违规问题责任人进行相应问责处理。三是持续加大反腐惩恶力度。支持区纪委监委加大执纪执法力度,至3月底,全区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54件,其中科级干部8件,实施留置案件1件。同时,注重督促乡镇纪委强化办案职能,重视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合力。
8.关于“高新产业集聚度和创新水平偏低”问题的整改。
一是高质量发展实体经济。推进智能制造高地建设,出台《智能制造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邀请工信部电子五所明匠智能对企业进行专题培训和精准指导,今年实施智能化改造重点项目10个,开发智能装备10台(套),争创省级示范智能车间4个以上。继续实施《企业“争星创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落实资金扶持、用工保障等十项政策,力争今年培育市三星级企业24家。二是高质量招引产业项目。在2018年新增东山精密等3个销售超10亿元新增长点项目的基础上,突出智能终端首位度,主攻投资强度高、税收贡献高、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度高的新兴产业项目。三是推进服务业提速发展。加速集聚重大服务业项目,促进电商、快递、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协同发展。加快建设吾悦广场城市综合体、盐城保时捷中心、申通电商物流园等项目。四是推动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中科院计算所、信通院南方分院、中国移动打造盐城5G智能网联车研发中心,中心已列入2019年全省重大项目;放大高创园创新孵化效应,提速建设5G研发中心、高通量计算中心,打造盐城创新创业中心、盐城大学科技园等高端创新平台。
9.关于“招商选资质量不高,投资规模小、投产达效慢、亩均税收低”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制度约束,将亩均税收指标纳入年度招商选资考核,制定出台《建立全区工业企业亩均税收评价体系的意见(试行)》等文件,明确规定今后新上项目亩均投资强度、设备投资占比、亩均税收等方面具体要求,倒逼企业不断提质增效。二是严格项目审核,全面提高招商项目准入标准,建立健全项目评估机制,重点突出规模效益与亩均税收指标,落实项目招引单位必须到投资母体现场考察,认真核实投资主体实力、落户项目工艺流程及产品科技含量,确保项目规模和质量,2018年全区共上报评估项目29个,否决项目6个。三是推进“三项清理”,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对僵尸企业、闲置土地、低效厂房的“三项清理”工作部署要求,目前已完成清理项目6个、盘活土地209亩、厂房6.9万平方米。
10.关于“存在举债发展”问题的整改。
一是重抓源头管控,坚持对政府拟新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对其必要性、可行性、财政承受能力进行全方位评估和论证,坚决杜绝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二是加强动态监管,将存量债务全部纳入监控范围。三是持续推进平台公司实体化转型,研究制定融资平台实体化运营改革工作方案,加快推进盐西新城等公司实体化运营。四是扎紧制度笼子,出台《关于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了全区财经纪律专项治理、政府债务厘清和风险防范专项检查等整改专项行动,严格防范隐性债务风险。五是强化执纪问责,坚持执行“一年两审”制度,对超额举借、未按要求限期整改等问题实行“一对一”清单式交办,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纠正。
11.关于“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交办事项未能全部整治到位”问题的整改。
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督察组累计向我区交办环境信访24件,截止目前已整改完成22件,其余2件为同一举报件,正在按计划落实整改。
12.关于“对执行环保要求标准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验收要求,制定“三同时”验收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和简化验收程序;对辖区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分类整治,对发生重大变更的落实后评价,对久拖不验的落实限期整改;强化执法检查力度,利用法律手段督促企业落实“三同时”验收要求;挂图作战,落实责任,强化督查,按季通报,确保年底全部完成。二是制定《盐都区“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全面排查、综合整治、巩固提高三个阶段,确保9月底前对“散乱污”企业(作坊)进行全面整治。三是开展废塑料再生利用行业专项整治。四是2018年安排专项资金委托第三方进行重点行业企业地块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12月底前完成纠偏及初步采样调查评估工作。
13.关于“污染防治重视程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做好支管网及设施建设维护、“十必接”单位纳管等工作,切实加强对各污水处理厂的运维监管,进一步提高全区污水接管率和处理率。二是对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回头看”,按照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的技术路线,认真编制整治方案。购置河道保洁打捞专用设备,建设处理场地,加强日常打捞和巡察考核工作,强化河道长效管护保洁,完善城市污水管网规划建设,从根本上解决黑臭水体问题。三是大力防控农业污染。重抓新“三区”划定的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实施,突出苗种引进和投入品使用监管、水产品抽检、养殖废水排放监测、清塘消毒管控、病死水产品无害化处理等重点环节,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等高效、绿色、安全生产技术。
14.关于“对精准扶贫艰巨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动就业扶贫,大力实施设施农业种植经营项目,鼓励村干部带头兴办集体农场,优先安排低收入农户到集体农场就近就业,增加收入。二是完善保障体系,加强扶贫开发与农村最低收入生活保障的衔接,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580元,确保低保对象提标保障全覆盖;建立医疗救助“3普惠+3特惠”保障体系,对贫困人口基本医疗、大病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全额资助,实行一站式结算理赔,实现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全覆盖。三是加强产权改革,明确量化村集体资产,通过股权分红等方式增加低收入农户的经济收入。四是聚力攻坚,全面压实各级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制定用足用好各项扶贫政策。
15.关于“造血扶贫举措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社会化劳务转移、鼓励自谋职业、安排公益性岗位聘用、企业吸纳务工等途径,至目前已解决5140名贫困人口就业,实现就业率87%。二是采取技能培训提升能力、政策扶持提供资金,鼓励企业订单合作等措施,累计促成353人成功创业。三是大力发展扶贫果园、扶贫林、多肉花卉种植、水生蔬菜、网袋编织、屋顶光伏等特色产业,让1340个贫困户通过入股分成、领料加工等形式获得稳定收入。四是加强土地众筹,盘活存量资产,提升土地价值,壮大村集体经济。五是通过购买市区写字楼公寓房、标准厂房、商业门面房、入股社会化服务组织、投资光伏发电项目等措施,省定薄弱村全部实现脱贫。
16.关于“镇街申请扶贫项目积极性不高,部分扶贫专项资金闲置”问题的整改。
一是2016年以来,省级下达低收入农户精准扶贫专项资金1964万元和区财政安排的每年1000万元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专项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利用电视、报纸、微信、短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扶贫政策,让基层干群掌握扶持方向和重点,扩大社会知晓度。印发扶贫手册,直接发放到贫困户手中,让贫困户对照标准申报符合自身实际的扶贫项目和资金补助。三是开展专题培训,通过举办镇(区、街道)分管领导、农经站长、扶贫专干培训班,让扶贫一线干部掌握政策内容,消除项目申报顾虑,积极申报符合要求的项目。四是调优项目方案,突出低收入农户就业创业、经济薄弱村发展村集体经济等重点扶持内容,优化扶贫政策方案,增强项目的操作性,提高基层申报项目的积极性,使扶贫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17.关于“教育资源配置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分步化解大校额、大班额。加大学校建设力度,新建、改扩建学校7所。建立义务教育发展共同体,力促城乡教育均衡,已化解大班额55个。二是扩大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2018年新建、扩建公办幼儿园4所,认定普惠性民办园3所;2019年启动建设幼儿园3所,再增普惠性民办园6所,同时加大省、市优质园创建力度,幼儿在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就读比例进一步提升。三是加大教师招录与调配力度。安排200个公办事业编制,在全市率先完成2019年新教师招聘工作。统筹现有教师资源,优化师资结构,调剂农村学校富余编制239个到缺编学校,调动、交流74名农村学校教师到驻近城学校任教。
18.关于“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难以保障”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照市配置规划,我区床位数配置指标为4.58张/千常住人口,总数应为2920张。截止2018年底,我区共有床位数3195张,已达市配置要求。二是加大护理人员公开招录力度,首批7名护理人员招录工作已进入政审阶段,今年还将新聘用42名护理人员,2020年将人员缺口全部补充到位。三是加大村医培养力度。积极向省争取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并将2016年以来在读的58名大专定向医学生按一定比例逐年安排到村级卫生机构,以此带动村医队伍质量提升。实施轮训提升工程,每年对所有村医集中开展实用技能轮训,目前已完成12个培训班、642人次的专项培训。
19.关于“全民创业与社会保障薄弱环节较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2018年全区完成棚改项目28个,改造2630户。今年计划安排棚改项目55个、5800户,已完成棚改项目12个、1300户。二是加大创业宣传力度,营造创业氛围,出台盐都区创新创业和招才引智等新政,多渠道吸引高层次人才到辖内创业。在各类媒体开辟创业宣传专栏,印发宣传资料5万份,年初组织开展返乡创业就业服务“春晖行动”,推动“归雁经济”发展,共举办新春圆梦系列招聘会和创业项目推介活动38场,举办返乡创业座谈会、恳谈会15场,签约意向投资协议179个,动员在外有成人士、大学生及农民工等群体返乡注册创业583人。三是加大扩面宣传力度,深入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月活动,提高各类人员参保意识,利用信息手段排查出扩面的空间和重点人群,实现精准扩面。2018年底,向市争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助2393万元,区财政配套补助150万元。今年1月起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纳入市区统筹。
20.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倒查执行选拔任用干部标准条件、工作程序等情况。二是建立干部监督信息定期通报等长效机制。4月份召开全区干部监督信息通报联席会议,强化纪委(监委)、检察、信访、公安、审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研究部署干部监督信息日常联系通报工作,不断畅通信息交流渠道,提高干部选任科学化水平。
21.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优”问题的整改。
一是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根据各单位新的职责分工,重新调整各单位的编制数,进一步优化全区干部队伍结构。二是积极向上争取增加公务员招录指标,合理编制2019年招录计划,比2018年增加10个岗位。三是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出台《关于做好区直机关中层干部交流工作的通知》,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满8年或在执纪执法、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干部人事、物资采购等热点岗位和关键性业务岗位上任职满5年的,必须交流。四是有计划采取上挂锻炼、跟班学习等方式缓解人手不足问题,全区范围内抽调11名年轻干部到区委巡察机构、融资一线、基层信访一线跟班学习;4月份,选派20名年轻干部到上海闵行区挂职锻炼。五是进一步健全年轻干部分类培养机制,有计划地从乡镇选调公务员充实到区直机关。
22.关于“对贯彻落实‘三项机制’思考研究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2018年11月出台了《关于健全村党组织书记激励考核机制的实施细则》,2018年12月制定了《盐都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持续开展“十佳”和“双强”村书记评比表彰,常态化办好村书记讲坛,科学落实农村党组织带头人经济、政治待遇。今年3月23日,在全区第三期村书记讲坛上,表彰10名“十佳”村书记和10名“双强”村书记,放大典型示范效应。二是在各镇(区、街道)开展“红黄旗排座次”活动,通过考评排座授旗方式,进一步鼓励各镇(区、街道)干事创业、进位争先,充分发挥正向激励与反向鞭策、过程考评与结果运用相结合的考核功效,积极推进创新实践、鼓励担当作为,致力形成争当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的鲜明导向。三是依据《盐都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容错纠错实施办法》,着重做好容错纠错机制的实践运用,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工作成果。
23.关于“超配干部”问题的整改。
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对全区各部门(单位)对照“三定”方案及有关机构编制文件,对设置的内设、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及负责人、村居两委成员进行自查,建立工作台账,认真清理整改。
24.关于“自行使用编外人员”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编制、职务、工资关系、党组织关系“四不统一”专项清理工作,要求各单位回头看,确保6月底前清理到位。二是出台了《盐都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开展编外用工集中清理整治工作。
2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会议不严肃、批评不够辣味等问题,分析原因并形成整改措施。对相关单位在巡视期间发现的问题认真“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建立健全会前情况呈报制度和会议质量控制制度。通过提前介入把关、会议控制等方式,对实施方案、会前准备、会议召开和会后整改情况进行全程把关,确保自我批评联系实际、触及思想根源,不回避矛盾。三是严格督查指导。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派员列席各基层党委(党组)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对会议流程、相关会议材料和整改措施进行督查指导。四是认真组织开展“三会一课”。2018年12月,全区所有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26.关于“部分村居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的整改。
一是精心遴选“第一书记”,从党政机关继续选派27名党员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提升支部组织力,推动强村富民。同时,全面排查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二是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组织、纪委、法检、公安、卫健等部门重点对软弱涣散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后备人选进行联合政审,坚决杜绝“村霸”、涉黑涉恶人员插手村级事务。三是严格村务公开,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四公开一监督”的程序决策实施。没有经过规定程序的费用一律不予报支,对村干部不执行工作要求的一律问责。
27.关于“全区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率偏低”问题的整改。
一是2018年11月到今年1月,区委组织部部署开展了非公企业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体系建设推进工作。二是完成对1024家非公企业的摸查工作,摸排出需要实现党的组织覆盖的非公企业125家,需要实现党的工作覆盖的非公企业532家。三是全区新建独立非公企业党支部32个、联合建党支部17个,为需要实现党的工作覆盖的非公企业全部选派了党建指导员。四是全区现有独立非公企业党支部308个,联合党支部34个,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340人,实现全区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全覆盖和工作全覆盖。
28.关于“部分基层单位三公经费”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全面实施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率先全市实现公务卡、村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全覆盖,坚决遏制“三公经费”乱支滥用。二是按照相关规定,将2018年全区“三公经费”执行结果、部门2019年度预算分别在省财政厅公务支出监管平台、预决算公开平台进行公开,接收全方位监督。三是建立“三公经费”季度核查与统计分析制度,及时向所涉部门单位进行风险预警提示。在2018年全区“三公经费”比上年下降12%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费报支,全面推行“三单四制”规定。
29.关于“接待和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明纪律,进一步重申公务接待“三单四制”规定,在全区开展公务卡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公务接待费支出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编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和经费支出管理制度汇编》,分发预算单位和各镇(区、街道)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财务人员。二是强化刚性约束,建立“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季度核查、统计、分析制度,今年1月对全区2018年度“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对超上年和超预算的及时反馈问题,查找分析原因。严格预算管理,进一步压减一般消耗性支出,2019年全区“三公经费”部门预算数较上年压减超10%。三是开展专项治理。去年11月以来,区纪委监委联合区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成立10个专项督查组,对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96个单位开展4轮明查暗访,共排查问题105个,其中已经整改101个,立案处理4件。
30.关于“机关公车私用”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规范管理,区政府办加强区公车平台管理,健全车辆管理台账、优化定位系统,实现对每台公车的实时监控。二是严格制度规范,进一步重申《盐都区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盐都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平台管理办法》《盐都区派驻车辆管理办法》,在重要节日节点做好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封存管理,从严规范公车使用。三是加大问责力度。2018年以来,共下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6次,通报问题19个39人次,充分发挥震慑作用。
31.关于“重部署轻落实、重痕迹轻实绩”问题的整改。
一是增强责任意识,继续强化部门、镇(区、街道)为民办实事工程责任落实,加强工作推进力度,确保按期完成,将实事办实、办好。二是认真抓好质量监管,严格按照建设标准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保证施工质量。三是全力保障要素安排,统筹区镇两级财政资金,整合教育、卫生、人才等方面资源,确保社会事业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到位,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32.关于“少数干部工作热情不高、责任心不强,担当作为精气神不足”问题的整改。
综合分析运用《盐都区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盐都区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办法》《盐都区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充分调动各级各类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激发各级各类干部谋发展促发展的新动能新活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33.关于“有的干部作风浮夸、弄虚作假、规矩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常态开展明查暗访,2018年以来,对各镇(区、街道)及区直部门进行明查暗访25次,对值班不在岗的9个镇(区、街道)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二是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参会管理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的通知》,常态化开展明查暗访。三是扎实开展专项行动,按照市统一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正风肃纪看机关”专项行动,3月13日召开全区“正风肃纪看机关”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机关作风“四讲四比”活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有效整肃机关风纪。
34.关于“‘两个责任’虚化空转,监督执纪问题不能顶真碰硬,教育提醒、谈话函询未成常态”问题的整改。
一是构建责任闭环,研究制定《2019年度区委主体责任清单》,修订下发《201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履责手册》,力促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二是紧盯关键少数,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结合,抓好镇(区、街道)党政正职监督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三是坚持抓早抓小,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2019年1-3月份,全区实施“第一种形态”提醒(警示)谈话61人、函询2人、约谈7人,指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74次,诫勉谈话14人。
35.关于“案件查处和党内问责不够及时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挖腐败案件线索,健全会办机制,落实案件线索周办制度,每周专题听取审查调查进度,对上级交办的线索建立快速办结机制。二是细化工作流程,建立线索动态管理跟踪机制,对线索查处时限进行严格考核。三是提升巡察实效,区委从第八轮巡察工作开始统筹推进常规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安排专项巡察组对5个党组织进行巡察整改“回头看”,不断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精准度。从2019年第三轮对村(社区)巡察工作开始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组合式模块化”对村(社区)巡察工作模式。结合“正风肃纪镇村行”及“大走访”活动,对照省委巡视办下发的《对村(社区)巡察工作操作指引》,制定对村(社区)巡察监督清单,排查和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36.关于“监督监察存在盲区”问题的整改。
一是配强人员力量,出台区监委向镇(区、街道)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方案,目前共配备了25名专兼职监察员,基本实现对基层13125名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二是严明工作职责,制定细化了基层纪检委员工作职责、信访举报接待等相关制度,确保基层纪检委员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三是持续深化“三转”,通过自查自纠、报送分工文件或会议纪要、查阅台账资料等方式,多次开展专项督查行动,督促基层纪委种好“责任田”。
37.关于“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现象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畅通举报渠道。按照上级纪委部署要求,做好检举举报平台试点前期准备工作,广泛收集案源,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二是强化审查调查。2019年一季度,区纪委、监委受理信访举报218件次,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5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7人,实施1起留置案件。三是注重教育警示,坚持以案明纪、警钟长鸣。计划召开“510”全区警示教育大会,推动分行业分领域精准开展警示教育,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巩固廉政教育实效。
38.关于“基层违反财经纪律、个人侵占集体资金”问题的整改。
一是聚焦监督重点。结合“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筹划开展五保金、低保金、慰问金、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等“小五金”专项治理,围绕政策标准、工作流程、民意反馈,严把审核关、发放关、监督关,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规范制度执行机制,大力纠治基层“微腐败”,切实维护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二是严肃问责追究。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2018年以来,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46件137人,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6件20人,并对其中3件典型问题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通报。三是强化“三资”管理。探索完善“数据共享一网通、管理责任一单清、阳光村务一点明”为主要特色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盐都模式,实现将“三资”逼进系统、交易逼进市场、权力逼进笼子的目标。
39.关于“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的整改。
开展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区纪委监委、区行政审批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于2019年3月27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围绕2016-2018年度应当公开招标但未公开招标和有招投标方面投诉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实行重点核查。目前政府投资项目责任主体正在根据要求进行梳理,4月下旬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牵头组成区级重点巡查组,对整治范围内所有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检查。
40.关于“融资平台监管”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章立制,重申并执行《盐都区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担保过桥及出借资金等行为的通知》等规范性管理文件规定,坚决杜绝违规担保过桥和出借资金行为。二是全面开展违规出借资金与担保专项核查。继续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行动,将平台公司违规出借资金与对外担保作为检查重点,对各镇(区、街道)和区直融资平台所有出借资金和对外担保行为进行逐一过堂对接确认,分别下发了整改通知,提出了整改要求。三是科学厘清财政与平台公司间的支出责任。结合调整优化区与镇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明确界定乡镇财政与平台公司的支出范围,规范财政和融资平台之间资金往来。
41.关于“超职数配备的干部尚未消化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超职数配备的干部以及自行设置的机构,按2019年3月、6月、9月三个时序阶段分步消化整改到位。按照整改进度要求,结合机构改革人事调整,2019年2月23日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已累计消化超职数干部19名。二是剩余的超配干部将按时序进度逐步整改消化。三是在今后干部调整过程中,严格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进行配备,杜绝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形发生。
42.关于“部分材料未能提供整改情况说明”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上轮巡视反馈问题进行再排查、整改事项进行再梳理、整改责任进行再落实,找不足、强弱项、补短板,以“钉钉子”精神切实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二是扎实开展“巡察监督质效提升年”活动,注重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全力推进巡察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着力提升监督工作效能。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攻坚,我区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对照省委巡视整改要求,还存在一些不深入、不到位的地方,比如部分事项整改成效还不明显、个别部门和板块责任落实还需进一步强化、巡视成果运用还不够有力等。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市委部署,按照“共性问题制度解决、突出问题整治解决、个案问题查处解决”思路,一手抓目标提升,一手抓成果巩固,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对还没有整改到位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硬化责任,组织力量,攻坚突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向省委巡视组、市委及全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一)从严落实“两个责任”。区委带头示范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从严管党治党,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全过程、全方位体现全面从严要求,不断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落实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书记牢固树立“第一身份是党的书记、第一职责是管党治党、第一政绩是抓好党建”意识,把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牢牢扛在肩上、时刻抓在手中。推动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区委常委积极协助落实党委班子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不断巩固深化“三转”成果。
(二)从严开展党内监督。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创新党内监督方式,提升党内监督成效;结合省市委相关部署要求坚决落实好《党内监督条例》,推动党内监督经常化、长效化。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健全完善民主集中制和领导班子内部沟通协调机制,处理好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辩证关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强化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定期组织召开各层级民主生活会,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合力营造团结、和谐、纯洁、健康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好巡视巡察综合效应,扎实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把巡视组反馈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从严管理干部队伍。把学习贯彻《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摆上重要位置,不折不扣执行党章党纪党规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突出全面覆盖,在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干部管理的同时,把从严管理的对象拓展到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在重视日常管理的同时,把管理的触角延伸到“八小时”之外,及时全面掌握干部的日常思想和行为表现,尤其要拓展群众监督渠道,使干部成长的全过程、工作生活的各领域、思想行为的各方面都置于严格监督管理之下。突出强化“一把手”监督,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不断扎牢权力的制度笼子。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强化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突出选优配强班子,不断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持突出正面引导和查纠问题并举,积极落实“三项机制”,促进干部既干净干事、又勤政廉政。
(四)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将监督执纪问责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抓手,以最严厉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地见效。强化正风肃纪,驰而不息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十项规定的执行,加大明查暗访的力度频次;密切关注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在做好深挖细查的同时,坚持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堵塞漏洞。坚决把责任追究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对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巡视整改不力等问题,抓住不放、严肃问责,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党委纪委的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监管不力的问题,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全面覆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88426911;邮政信箱盐城市盐都区行政中心1123室;电子邮箱ydqwzgb@163.com。
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员会
2019年4月16日